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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关于就业,这些注意事项可不能忽视!
2023-05-09 15:05  

临近毕业季,你是否经常看到“就业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这些字眼呢?它们分别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在签订这些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就业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是一个概念,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的问题。协议于毕业生到单位报道、用人单位正式接受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道后才签订,与学校无关。而三方协议只是一份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三方协议。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切记不能随意签订。高校毕业生切记不能随意签订三方协议或者找熟人亲属签订“虚假”协议,学校根据三方协议出具报到证后,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因此在签订三方前要深思熟虑。
注意违约金。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会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应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违约金通常不得超过5000元


签署三方协议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注意在备注中详细约定薪资、休假、住房、保险等内容,并特别注意约定违约金条款。不要被违约单位抓住漏洞倒打一耙,在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面前千万不能掉以轻心。遇到用人单位不负责,无故消耗自己的时间不予兑现承诺的情况下,切勿被单位牵着鼻子走,务必勇敢地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衷心祝愿同学们早日找到心仪的工作,顺利签署三方协议,走向社会为理想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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