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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基层就业这些有政策要知道
2022-11-17 17:00  

1.什么是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为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及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答: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黑龙江省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即可申请:

(1)我省普通高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在我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

(2)自2019年起(2019年及其以后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赴我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

注: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此政策。


4.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1)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

(2)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5.补偿代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一次性补偿代偿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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