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202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艺术学(一级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二级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130208TK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落实国家民用航空强国建设的要求,立足黑龙江,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养和职业素养的人才,要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职业形象气质,通过全面、规范、系统的民航知识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熟练民航相关的政策法规,全面提升机上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具有创新思维,有效的语言沟通能力,较高的外语交流水平,较强的领导决策能力,较强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国际视野,且身心健康的航空服务与管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国内外航空公司、机场从事民航乘务员和民航安全员及地勤等相关运输工作,也可从事相关行业的外事接待、秘书、大型会展等管理和实务工作。
毕业5年后学生职业能力发展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目标1:基本素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养;具有鲜明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目标2:专业水平】能够适应民航业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的业态变化,能熟练运用航空服务流程,胜任航空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服务岗位的工作;
【目标3:职业能力】成为职业业绩卓著的“一专多能”人才,并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
【目标4:职业培养】具备应用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文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学识和能力;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目标5:终身发展】拥有艺术学、管理学、航空服务学及组织管理能力,并成长为行业骨干;(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在思想品德、职业规范、民航知识、服务技能、应变能力、人文素养、身心素质、沟通能力、团队意识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具备必要的现代技术和外语运用能力,能够从事不同类型的航空服务与管理工作,适应未来的行业变化,具有终生学习的生涯规划意识。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精神,自觉担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职业认同感和专业自信,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以及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身体素质、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学术创新精神。
1.1思想品德优良
具有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胸怀社会,关心人民,具有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1.2坚守职业规范
要求掌握民航业及相关行业的基础法律法规,坚定服务意识,遵守行业本分,服从安排,爱岗敬业,以人为本。
2.熟练掌握艺术学、管理学和航空服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航空业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程序、方法与技能;熟悉客源国风俗与礼仪文化,具备较强的人文社会科学文化功底;具有外语、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熟悉航空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安全意识;了解航空业的发展趋势。
2.1民航知识扎实
掌握中国及世界民航业的发展历程和末来趋势,熟悉民航运营管理的基本规律和程序环节。
2.2服务技能娴熟
熟悉民航客舱服务、设备操作的流程,能够及时应对民航客舱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具备与旅客进行良好沟通交流并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旅客实际需求的能力,能够为不同文化背景的旅客提供怡当的服务。
2.3应变能力较强
具备冷静、熟练的机上应急事件分析及处置能力,以应对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所致的各种紧急情况。
2.4文化内涵丰富
具备较为全面的人文修养与旅游地理知识,形成高端、雅致的艺术車美趣味,丰富个人的文化内涵。
2.5外语与计算机运用能力熟练
具备航空服务工作需要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达到学位授子所要求的外语考试水平。同时,具备运用计算机处理文件材料和电子商务的能力。
3.在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自我管理身体和自我调适心理的能力,并能在客舱完成客舱乘务员、安全员全部工作流程;处理航空服务中的人际关系和公共事务中的社交礼仪;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3.1身心素质良好
具备自我管理身体和自我调适心理的能力,掌握人的身心规律,以应对航空服务工作面临的体能与心理挑战。具备航空服务需要的艺术气质以及优雅、自然的外在体态,能够充分展示航空服务的形式美与内涵美。
3.2沟通协调能力突出
具备清晰、准确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善于处理航空服务中的人际关系和公共事务中的社交礼仪。
3.3团队合作意识强烈
在工作和学习中具备团队意识,尤其是在相对封闭的客舱环境中与机组乘务人员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4.善于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敢于创新;形成明辨性思维方式和意识,能用明辨性思维来审视民航服务实践中的现象,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和不断反思的精神,形成一定的行业实践评判与创新能力。
4.1.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较强
具备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能够结合自身优势,在文化创意、文化传媒、艺术培训、艺术展演等领域开展自主创业。
4.2终生学习意识培养
结合专业与职业需要,采取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持续终生的自主学习意识,不断拓宽自己的学科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关注民航事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更新自己的专业能力。
(三)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图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毕业要求1 |
√ |
|
√ |
|
|
毕业要求2 |
√ |
|
√ |
√ |
|
毕业要求3 |
|
√ |
√ |
|
√ |
毕业要求4 |
|
√ |
√ |
|
√ |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一)学 制:四年。
(二)修业年限:四至六年。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八年。
三、学分构成与毕业标准
(一)学分构成
总学分1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43.5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7.5学分,专业必修课47学分,专业选修课25.5学分,集中实践环节21.5学分。
(二)毕业标准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要求,并获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标准。
四、学位与学位标准
符合《黑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第五条相关规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管理学、航空服务学
六、核心课程
民航服务英语、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商务运营管理、民航法律法规、论文写作、经典航空管理案例解读、世界各国习俗。
七、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劳动教育实践等。
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学生通过学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创业基础以及创新教育类课程,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社会调查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作品、参加各种竞赛、各种形式的创业活动并取得创新性成果,经学校认定可以获得创新学分。
八、主要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实践课程。
专业见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校企合作框架下的企业单位进行的有关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工作的观摩和学习。
专业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校企合作框架下的企业单位进行的教育、教学、教研与管理实践活动。
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实践课程包括:民航服务礼仪、形体与体能训练、民航模拟面试、急救常识、化妆造型与设计、声乐基础等课程的实践训练。
九、附表
(一)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表一)
(二)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表二)
(三)本科课程教学进程表(表三)—(表八)
十、培养目标实现图
(一)实践教学体系图
(二)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矩阵
专业负责人(签字): 院长(签字):
表(一)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业教育教学周数分配表

学期/周 项目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第四学年 |
合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课堂教学 |
14 |
16 |
16 |
16 |
16 |
16 |
|
|
94 |
考试 |
2 |
2 |
2 |
2 |
2 |
2 |
|
|
12 |
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 |
2 |
|
|
|
|
|
|
|
2 |
专业技能实践 |
|
2 |
2 |
2 |
2 |
2 |
|
|
10 |
专业实习 |
|
|
|
|
|
|
16 |
|
16 |
专业见习 |
|
|
|
|
|
|
4 |
|
4 |
专业实习考核汇报 |
|
|
|
|
|
|
|
1 |
1 |
毕业实践 |
|
|
|
|
|
|
|
2 |
5 |
毕业论文(设计) 与综合训练 |
|
|
|
|
|
|
|
15 |
12 |
寒暑假 |
7 |
5 |
7 |
5 |
7 |
5 |
7 |
0 |
43 |
总周数 |
25 |
25 |
27 |
25 |
27 |
25 |
27 |
18 |
199 |
表(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业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
学时数 |
该类别学时数占总学时数的百分比(%) |
学分数 |
该类别学分数占总学分数的百分比(%) |
通识教育类课程 |
必修课 |
740 |
30.58 |
35.53(860) |
43.5 |
30 |
35.17 (51) |
选修课 |
120 |
4.95 |
7.5 |
5.17 |
学科专业课程 |
必修课 |
920 |
38.02 |
64.47(1560) |
47 |
32.41 |
64.83 (94) |
选修课 |
640 |
26.45 |
25.5 |
17.59 |
专业实践 |
――― |
|
21.5 |
14.83 |
总计 |
2420 |
――――― |
145 |
――――― |
实践学分情况统计 |
实践环节学分 |
通识教育必修课实践学分 |
专业课程实践学分 |
实践 总学分 |
实践学分占总学分数的百分比(%) |
必修 |
限选 |
任选 |
21.5 |
10.5 |
10.5 |
9 |
4 |
55.5 |
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