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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6-11-07 09:47 yyxy 

2017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5】15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研究选题应围绕省、市社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发展实际,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市、我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成果要在省、市或全校范围内有效推广转化。

三、2017年度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分为“引导项目”、“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和“艺术学研究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按选题所属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一)引导项目是为培育国家级项目及鼓励和引导科学研究服务于教育教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研成果应用与转化而设立的项目,包括:(1)培育专项。培育专项是为培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而设立的,项目选题应围绕国家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着眼于挖掘在已有研究基础中存在的亮点及优势,如黑龙江流域民族历史、地理、体育及民族经济与城镇化、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研究,黑龙江流域民族音乐舞蹈、绘画岩画艺术研究,中俄边疆跨境民族往来与贸易研究,中俄跨境民族文化比较、艺术比较、历史、教育比较研究等。(2)内涵建设专项,内涵建设专项应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创新与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国际化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展开研究;(3)TRIZ专项,(4)“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有关此专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及资助的额度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包括学生工作专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党建专项、廉政建设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限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1.学生工作专项

学生工作专项仅限学生管理工作者申报,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工部、团委、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在教学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团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

2.廉政建设专项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教育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努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适应、与教育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要着眼于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出发,从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注重实用性。可重点围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3.党建专项

申请者及成员必须是从事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的人员或党员教师。

四、除引导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类型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博士项目和青年项目。

五、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博士学位;博士项目申请人需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同时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在2017年1月1日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引导项目申请人可以是部门或个人,个人申请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培育专项项目申报除外。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在研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的申请者不准申报校级同类新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同一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参加者和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由本人亲自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六、学院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将按《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予相应额度的经费资助:引导项目0.4万元,“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资助额度另行通知,培育专项立项后资助0.2万元,在研期间内立项为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再资助0.2万元,重点项目0.3万元,一般、青年项目0.2万元,博士项目的资助经费按照《黑河学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应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

七、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请参考国家、省级项目下达单位的《项目指南》,其所列内容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工作实际自拟项目题目。选题和项目设计论证必须坚持正确研究方向,论证应有充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大小和难度,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力量和条件相适应,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制定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应实事求是。申请人在论证项目时,要注意查新;选题要力求结合我校学科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特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八、项目所列学科要按照《申请书》或《申报数据代码表》要求填写,跨学科项目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填写《申请书》有关内容需注意:基本数据完整,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经费预算合理;项目论证简明扼要、内容完整;研究的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突出实践性;对不同层面的问题研究,内容互相关联,表述具体、明确;研究方法科学,计划进度安排得当,可操作性强。申请书尽可能保持原有表格结构,如需要增大篇幅的,原则上应当整页设计,以保证申请书的美观。

九、为保证项目立项的公平、公正,校级项目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

十、申报评审程序:个人填写申请书——院科研秘书汇总——各院(中心、部、所)学术委员会评审、个人修改——科研秘书汇总——院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以个人账号、密码登陆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6.100.3:81/,上传项目论证活页,请注意论证活页需要进行匿名处理,透漏个人信息者取消评审资格)——科研秘书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形式审查——专家网上匿名评审——公示——发文立项。

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中心、部、所)、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行政部门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按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中的学生工作专项从学工部申报,党建专项从组织部申报,廉政建设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分别从所属部门申报。各初评单位应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项目论证内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确保达到要求。科研处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资料填报不完整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十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在学校OA系统下载。申请书、活页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经过学院(中心、部、所)、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各一份,经批准立项后,再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

十二、各学院(中心、部、所)、相关部门要依据《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科研秘书要做好项目申报、汇总及报送等工作,切实保证材料的完整性。

十三、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1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发至项目科邮箱hhxyxm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X系(部门)2017年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事项业务联系人:宋老师 孙老师 6842082

系统申报事项技术联系人:邹老师 684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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