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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10-10 02:43 yyxy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奋发有为,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按姓氏笔画为序)

 长:杨  

副组长:李    宁艳红  王福军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宝发 王  佳 王井荣  车艳竹 丛永柱  

刘宇飞 齐黎丽        鑫 张英慧

 辉 高  齐 崔安宁  梁云婴 梁洪润

鄢占才 潘云辉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委会)负责全面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整个评选活动。团委负责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的收集及活动评选的策划,宣传统战部负责活动及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典型的宣传,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资格的审定。

二、参选资格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思想积极上进,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推荐对象要求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得低于本班前1/3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具有先进的创新理念,创新能力较强,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优异成绩。

4.对于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自愿的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获国家、省级奖励的优秀学生可适当优先推荐。

5.要求在科技创新、学风建设、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自强奋斗、社团活动、学生干部、文化交流(仅限与境外或国外交流)等十个方面表现突出。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评出1名入选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另评出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6.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的办法。

(一)由各系(中心)首先评选出系级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并从中选拔推荐2-3人作为全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上报评委会。

(二)根据各系(中心)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委会综合评审,评选出20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将向全院公示,并结合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现场投票情况及民意测评情况,最终确定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人选。

四、评选安排

本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共分为推荐人选阶段,确定候选人阶段,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评委会评选,揭晓颁奖阶段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选阶段(1110日至1130日)

1.自下发通知起,由各系(中心)进行宣传动员,并可进行所在单位的民主推选和学生自荐,确保推荐人的群众基础。

2.各系(中心)组织初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登记表,并附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500字事迹简介一式三份、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及相关奖励证书,于2014113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团委宣传部207室),电子材料及照片发送至hhxytwxcb@163.com.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121日至35日)

1.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

2.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老师根据各系(中心)上报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三)候选人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36日至331日)。

1.评委会通过校报、宣传栏等学校主要宣传平台,将20名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全校公布,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在公示期间,评委会听取和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深入寝室和班级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评委会评选阶段(41日至45日)

1.全院师生通过收听或阅读候选人事迹后公开投票,届时组委会将印发统一选票,投票评选。

2.评委会结合投票情况及民意测评情况评选产生我院2014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10名及 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五)颁奖阶段

黑河学院2014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将于2015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利用网络、宣传栏、展板、论坛、《黑河学院校报》及黑河学院《大学生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风采,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实施要求

(一)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我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人员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认真填写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如发现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二)各系(中心)要成立系级评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公平、真实地评选出系内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并在系(中心)内进行宣传、公示。

(三)各系(中心)在确定候选人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品学兼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选,按方案时间要求上报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润德楼二楼团委宣传部办公室2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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