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奋发有为,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学习的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按姓氏笔画为序)
组 长:杨 宏
副组长:李 明 宁艳红 王福军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宝发 王 佳 王井荣 车艳竹 丛永柱
刘宇飞 齐黎丽 张 宇 张 鑫 张英慧
姜 辉 高 齐 崔安宁 梁云婴 梁洪润
鄢占才 潘云辉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委会)负责全面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整个评选活动。团委负责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的收集及活动评选的策划,宣传统战部负责活动及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典型的宣传,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资格的审定。
二、参选资格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思想积极上进,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推荐对象要求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得低于本班前1/3。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具有先进的创新理念,创新能力较强,在创新、创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优异成绩。
4.对于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自愿的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获国家、省级奖励的优秀学生可适当优先推荐。
5.要求在科技创新、学风建设、道德示范、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自强奋斗、社团活动、学生干部、文化交流(仅限与境外或国外交流)等十个方面表现突出。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评出1名入选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另评出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6.学生无不良行为表现,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的办法。
(一)由各系(中心)首先评选出系级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并从中选拔推荐2-3人作为全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上报评委会。
(二)根据各系(中心)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委会综合评审,评选出20名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将向全院公示,并结合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现场投票情况及民意测评情况,最终确定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人选。
四、评选安排
本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共分为推荐人选阶段,确定候选人阶段,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评委会评选,揭晓颁奖阶段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选阶段(11月10日至11月30日)
1.自下发通知起,由各系(中心)进行宣传动员,并可进行所在单位的民主推选和学生自荐,确保推荐人的群众基础。
2.各系(中心)组织初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登记表,并附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500字事迹简介一式三份、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及相关奖励证书,于2014年11月3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团委宣传部207室),电子材料及照片发送至hhxytwxcb@163.com.。
(二)确定候选人阶段(12月1日至3月5日)
1.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
2.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老师根据各系(中心)上报人选的事迹情况,综合平衡,确定正式候选人20名。
(三)候选人公示及宣传学习阶段(3月6日至3月31日)。
1.评委会通过校报、宣传栏等学校主要宣传平台,将20名候选人名单及事迹向全校公布,广泛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2.在公示期间,评委会听取和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深入寝室和班级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评委会评选阶段(4月1日至4月5日)
1.全院师生通过收听或阅读候选人事迹后公开投票,届时组委会将印发统一选票,投票评选。
2.评委会结合投票情况及民意测评情况评选产生我院2014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10名及 2014年度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五)颁奖阶段
黑河学院2014年度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将于2015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利用网络、宣传栏、展板、论坛、《黑河学院校报》及黑河学院《大学生报》等媒介,大力宣传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风采,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实施要求
(一)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我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及时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人员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认真填写《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如发现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二)各系(中心)要成立系级评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公平、真实地评选出系内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并在系(中心)内进行宣传、公示。
(三)各系(中心)在确定候选人时,在符合推报条件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品学兼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选,按方案时间要求上报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润德楼二楼团委宣传部办公室2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黑河学院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黑河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