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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琴房管理规定
2014-09-29 00:00  

一、学生琴房采取开放式管理方式,非音乐系人员不允许使用琴房,本系学生不允许带外人进入,一经发现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二、学生练琴每次2学时,按照上课节次进行登记(如遇琴房使用紧张时每生每日限定使用2学时)。

三、每名学生进入琴房练琴时需挂琴房卡取钥匙,开完琴房锁立即还回琴房钥匙,离开琴房时取琴房卡,无卡学生不得进入琴房进行练习,一经查处通报批评。

四、进入琴房后,要检查琴房内设施,出现异常现象需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及时反映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五、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及饮品进入琴房,一经发现取消琴房使用资格。

六、不可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练习完毕后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水杯等物品不得放在钢琴上,防止水撒入琴内损坏钢琴,违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七、管理人员认真监督学生做好琴房使用记录,及时处理学生反应的事宜。

八、此琴房为开放式使用方式,在琴房内不得存放包括书籍、乐件等在内的私人物品,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九、使用琴房时,不得互串琴房,自觉爱护公物(包括门锁及钥匙),不得遮盖门窗,不得自行更换门锁,保持琴房卫生,违者通报批评。

十、实行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出现问题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一、学生使用琴房时服从管理者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学生,系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综合测评内扣除0.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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